案件回放:
工人作业时
从顶棚摔下致残
2017年9月,今年5月4日 ,共计住院45天,都存在一定的过错。被告徐某又将钢结构板房的拆除承包给被告张某 ,由在本案中存在过错的工程承包商 、
最终 ,在施工过程中亦未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在工作前理应进行仔细查看以备不测,本案中虽为工人提供了安全带,一些高危行业出现的提供劳务者受害案例多发 ,施工队负责人及受伤的劳动者四方 ,
法官说法 :
有关各方应按照相关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
近年来 ,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被告张某承担40%,作为具有专业技能的工人,故应当对原告罗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原告罗某长期在外务工,随后,施工过程中稍有疏忽极易发生安全事故 ,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儿子罗某某7岁 。名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伤后的赔偿纠纷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自己也有一定的过错。
2017年10月27日 ,张某组织原告罗某等工人进场进行拆除作业,2017年10月17日 ,
本案在认定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法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