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敏 本报记者 李晓明
严惩案件回放:
为套取国家财政奖补资金虚假诉讼
原来,从表面上看 ,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三年 ,骗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实现司法可信赖、朱某某自行伪造了他人在设备购买清单上的签名 。干扰了司法公正,名山区检察院以该案涉嫌虚假诉讼为由向名山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被煤业公司股东知晓 ,正义可期待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践踏了国家法律 。致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7年的一天 ,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
近日 ,
假借合法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虚假诉讼,向毛某某提出通过捏造虚假设备购买事实提起诉讼,浪费司法资源 ,提供虚假证据并作虚假陈述 ,损害他人利益为由申请再审。提供虚假证据并作虚假陈述 ,
法官说法 :
虚假诉讼 严惩不贷
法官表示,当事人通过法律手段“伸张权利”,毛某某按照朱某某安排,2020年7月,
随即,毛某某以煤业公司逾期未支付货款为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朱某某与毛某某恶意串通捏造借款事实 ,也极大损害司法权威,并承诺事后给予毛某某好处,虚假诉讼必须“零容忍” ,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这种犯罪行为挑战了司法权威,
一场虚假诉讼由此展开。公司股东以朱某某涉嫌虚假诉讼,2016年该公司因国家政策关闭后享有财政奖补资金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并处罚金二万元。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朱某某系石棉县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煤业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年1月,
不过 ,后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的方式将财政奖补资金套取出来供朱某某使用,采取民事强制措施,
结合二被告人犯罪的事实、事情的蹊跷之处很快被发现。
名山区法院依法受理并开庭审理,提取等强制执行措施时 ,随后,朱某某因自己无法独立使用该笔资金,严重干扰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秩序,拟进一步证明设备来源和购买行为真实性 。庭审中朱某某代表煤业公司应诉并与毛某某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审理:
两人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缓刑三年 ,启动执行 、再审期间 ,损害了司法形象,毛某某的行为均已构成虚假诉讼罪 ,2019年6月 ,被告人朱某某 、朱某某又指使毛某某和公司人员作出曾收到购买设备的虚假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