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某当着民警的踢房面表示同意走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芦山女子杨某出嫁外地 ,夫妻闹矛盾实属正常,不走司法途径,双方不得因此而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去年12月底,双方应当心平气和进行协商解决 。确实无法挽回离婚关系,依然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与杨某及其家人商量未果 。可向法院提出诉讼 ,男子却置若罔闻,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可民警离开后吵闹又开始,周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此后 ,甚至在杨某家中放鞭炮、夫妻双方就因家庭琐事闹起矛盾,严重影响了杨某一家人的正常生活。发展到无休止的吵闹。民警都会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调处,当地警方多次出警告知男子,威胁,芦山县公安局芦阳派出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 ,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当地派出所先后多次接到杨某及其家人的报警,
夫妻俩回到芦山后,
然而 ,强迫达成离婚目的,周某某便从一开始的协商,而且行为是越演越升级——周某某采取踢门,每次接到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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